我有一商铺承租给商场物业五年,商场物业要求如空铺时由我付物业费,合理吗?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2-07-21
无论如何,业主是物业管理费的第一债务人。而且你把商铺交给物业经营管理也不能叫做“承租给物业”,因为物业并不是商铺的使用人,所以物业并不应该承担物业管理费。应该承担者为:有人租商铺时由租户缴纳,空铺时由业主缴纳。所以此事中物业的要求是合理的。
但在此事中,你与物业公司是民事合同法律关系,物业管理费有哪一方支付都可双方自行协商议定,你可以吧空铺时有物业自行承担管理费作为一项合同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