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透明的胡红萝卜》和《生死疲劳》的读后感,各1500字,感激!!!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5-02-25
《透明的胡红萝卜》:
时间是十年动乱时期,地点是一个边缘的乡村。政治的热浪似乎只是给这里的人们增添了些吵嘴时的时髦词汇。人们好像还是和过去一样,如植物般自然生长,忙着生,忙着死,成长,衰亡,这么多的体验,却没有任何精神上的抚慰。他们是被荒废的土地。
莫言的小说总像是一种呓语,是长久处在孤独中的人,特有的那种自说自话的习惯。他用这种梦呓般的语言对周边的世界进行着极端敏锐的体察,但当面对社会交流时,却会不自觉的失语。
每个男孩子,或者就是孩子,都会有像黑孩那样的封闭时期吧。大约就是在十岁十一岁,介于童年与青春期之间。那个时候,人的自我意识蒙蒙胧胧地觉醒,少根筋的孩子会开始注意自己长得好看不好看,是健壮还是羸弱,开始有了烦恼的感觉。然而那个时候的我们无论是语言还是心理都还太稚嫩,无法解决这些可笑的烦恼,甚至不知道怎么表达,寻求帮助。于是,我们必须一个人面对最初的人生痛苦,忍耐着。沉默的久了,就索性不再说话了。孩子的心里觉得,就算说出来,也没有人能够理解。
男孩子在这一点上似乎尤其明显。十多岁的大孩子,女孩或多或少还是乖巧爱娇的,男孩子,那可真是倔头倔脑,不招人疼。况且,社会环境对男性的期许,必然会使男孩在成长中带有更多的狂妄,这种梦想的负荷,是孩子羸弱的身躯和心智所无法承载的。内心与外界的矛盾,就这样变的尖锐起来。可惜,大人们有自己的事情要忙,丝毫没有意象去了解,孩子的心理到底发生了怎样的变化,经历着怎样的涅槃。
处在乡村社群中心的青年们,他们对于黑孩从没有屑于理解。菊子的关怀,不过是少女过剩精力的施舍,或者说,是女人洋溢的母性作怪。一旦她的欲望,通过与男性的交往得到满足,她便顺理成章地把黑孩抛到了脑后。小石匠,我们都看得出他对黑孩的照顾是为了迎合菊子。所以,虽然这两个人是小说中为数不多给黑孩好脸色的,但是黑孩却丝毫不领情。一方面是出于孩子特有的敏感,懂得什么是真正的喜欢真正的不喜欢。另一方面,是边缘人物对于中心人群的嫉妒,他们有着完整的生活,燃烧不尽的生命力,他们年轻强壮,是社群的精英。而自己,只能沉默孤独。
黑孩对铁匠们反而有着古怪的依恋。小铁匠虽然暴躁粗鄙,但他对黑孩的态度倒是真诚的。虽然他把黑孩欺负的够惨,但黑孩似乎与他有着诡异的精神联系。结局处小铁匠哭着呼唤着黑孩似乎正印证了这一点。老铁匠则是黑孩依赖的对象,他给这个孤独的孩子一种安全感。他常常唱起一首凄凉亢奋的歌:
“恋着你刀马娴熟,通晓诗书,少年英武,跟着你闯荡江湖,风餐露宿,受尽了世上千般苦——你全不念三载共枕,如去如雨,一片恩情,当作粪土。奴为你夏夜打扇,冬夜暖足,怀中的香瓜,腹中的火炉……你骏马高官,良田万亩,丢弃奴家招赘相府,我我我我是苦命的奴呀——”
古雅的茂腔,优美的辞藻,这首弃妇词抚慰着这些孤独的灵魂。他们都是精神上的弃妇。无论是作为社会边缘人物的老人和小孩,还是那些正当年的青年男女们。生命在他们身上产生了各种奇异的变化,可是在那个物质贫乏,精神更贫乏的年代,在那个闭塞的乡村,他们的精神封闭在死胡同里,虽然被生命力驱赶着,却走来走去,找不到出路。《透明的红萝卜》最大的气质就是孤独,无论是孩子独自走在田地间还是小伙子热热闹闹的打架,他们都是那么的苦闷,彷徨,相互之间无法理解,也无力援助。
最后说说透明的红萝卜。小说中它在第三节末尾第四节出闪现。它的象征意义众说纷纭。我觉得,透明的红萝卜不过是当时黑孩脑中临时走神的产物。小石匠与小铁匠剑拔弩张,一触即发,可黑孩只沉浸在自己的想法中。孤独的人,也有着不屑于参与世俗的傲气。那个金色的萝卜,或许是少年之梦的具象,是黑孩忍受痛苦,夹缝中生存下去的支撑。只是,那只是孩子充满傻气的梦啊。萝卜,是透明的。

《生死疲劳》:
 “作家难当!”这就是我读这本书的感言。因为,作家不但要自己写得好,写得好以后能不能获得好评,那可得看读者的心情和习惯。还有读者对作者的期望值高低等等诸多因素。
  如果莫言不是一个获诺奖的作家,这本《生死疲劳》我可以很愉快地当作章回小说津津有味地看下去。但是,没有如果!他就是第一个获得了诺奖的中国籍作家。去年获奖之日,又是中日钓鱼岛之争被民众高度关注之时,加上他战胜的对手是日本的春上村树。我曾经为他的获奖欢呼雀跃、在网络上奔走相告,并把他列入我祟拜的民族英雄之列。如果他真像某些人说的,“糊弄外国人可以”,那么他之前的茅盾文学奖又是怎么来的呢?这就使得我在翻开这本书之前,对作品有了很高的期盼。他的语言必须是优美的,知识必须是渊博的,叙述必须是精炼的,思路必须是清晰的。于是一册在手,我像一个校对看稿子一样细细研读起来。
  结果,我失望了!
  我甚至觉得,他的知识不如周明①渊博,故事和叙事不如海飞②有趣,语言不如黄仲明③犀利。最要命的是“莫言说”“莫言在他的某某小说中说”。他的故事本来还是能吸引人慢慢忘记现实和期盼,顺着他尽管混乱的叙事方式慢慢适应他不断地毫无过渡地变换主人公口气,艰难地猜想故事内容的。但时不时地跳出来“莫言”来打断别人的阅读思路,使人大倒胃口。我粗略地统计了一下,他在本书中提及莫言的其他作品达十部以上,有的作品被大段引用和多次的重提,例如P381——P384第一行,就全部是《养猪记》的原文。如果他在文章中引用唐诗宋词时,老老实实地写“李白有诗说”,“李清照的词说”。我们会觉得他知识渊博,文风诚实。但是像《养猪记》等本来就是他自己写的小说,他尽可以把某些要用的话在《生死疲劳》中再说一遍,而不要写“莫言的小说写道”,效果肯定会好得多。
  书中提到“莫言”的地方数不胜数,其中仅P29就达七次以上。无非是说他从小聪明好学,胸怀大志;长大之后又关系网众多,神通广大之类。这种有卖弄兜售嫌疑的笔墨,实在是本书中的败笔。这么一个大名家,真没必要在自己的文章里再来作这些自我介绍和自我吹嘘。我当时就想,这本书也许是他其他所有书的总结。所以,有不少情节他可以整段地搬运其他文章的内容。他的这种引用,成功地打击了我再看他其他作品的兴趣。
  我的这篇读后感几乎全部是批评。就像我不会演电影,却老三老四地说潘虹演“最后的贵族”是“勉为其难”;不会当导演,却批评《飞虎队》的导演细节失实,丢了电影的神韵,所以比《铁道游击队》差远了。我不会写小说,也对诺奖的得主说三道四。因为评论这件事本身,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的活哈哈!读后感么,就更可以是什么感觉就说什么感觉啦是不是?!
  其实我并非一点也不喜欢《生死疲劳》。其中把毛主席的像章不小心掉到粪坑里,造反派头头一下子就变成了“现行反革命”这个细节就很精彩,很有深度,极具揭露本质的意义。
  所有轮回中,狗的一章写得比较好看。原因是,读着读着,有点习惯他的叙事方式了;这章里,引用莫言其他小说内容这样的事几乎没有,对书中频繁出现的“莫言”我已经麻木不仁,所以不打断我的阅读思路,看故事也变得有味道起来。尽管我对蓝脸和春苗这对狗男女十分厌恶,认为莫言是在为第三者插足竖碑立传。但最后的因果报应的结局令我比较满意,所以也就认可了他的这种写法。
  至于作品观照了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整个发展历程,揭示历史真实和鞭挞了贪官污吏等伟大的现实意义和魔幻现实主义写法的精彩之处,还是留给其他人去赞美吧,哈!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