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自己所学理论知识,就如何树立劳动最伟大最美丽的观念做工匠精神的传承者?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2-09-29

一、加大弘扬“工匠精神”力度:

在全社会加强舆论导向,确立工匠精神的价值观,转变“重装备、轻技工,重学历、轻能力,重理论、轻操作”的观念,要通过学校教育,培养学生从小爱劳动、乐奉献、爱岗敬业、精益求精的精神,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和就业观。

同时全社会要尊重技术人才,特别要尊重一线技术工人,让他们在一线工作有希望、有尊严。让越来越多的“精工巧匠”、“匠心青年”能从幕后走到台前,成为广大青少年追捧的“明星”和广大劳动者学习的榜样。

二、加快建立校企合作平台:

通过发挥校企各自优势,互相支持、 互相渗透、双向介入、优势互补、资源互用、利益共享,实现共同发展。

政府可以通过引导和促进,让企业进学校,让学校专家进企业,帮助企业提升理论知识,通过系统的、专业的、全方位的学习、员工培训,使之真正成为能做事、会做事的人才队伍,致力于创造高效劳动价值的“工匠”型人才。

另外,学生在校期 间,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职业能力、职业素养、职业操守的教育培 训,使每个学生掌握必备的技能和本领;鼓励有能力的企业兴办职业教育。

职业教育的基础是院校,职业教育的摇篮在企业。建立校企合作平台是科技兴区战略的一项重要举措,亦是服务地方 经济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场所。

三、努力塑造匠人标杆:

相关联系部门可牵头组织开展技能大赛。建议完善职业技能竞赛制度,支持院校或有条件的企业建设一批功能齐全、设施一流的技能大赛实训基地,使更多优秀高技能人才通过各级、各类大赛脱颖而出。

对获得技能大赛金牌的选手,可晋升为高级技师并破格认定为当年度首席技师;对获得技能大赛优异成绩的选手,以及为获奖选手提供指导和帮助的技术指导专家、教 练。

按照国家奖励标准分别给予奖励;对选送单位、院校,给予一次性物资奖励:对具有中国特色的“师徒制”培养新模式,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试点的单位由财政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

三是给企业更多的人才评价自主权,根据技能人才培养特色和用人单位岗位要求,让部分院校、企业成为职业资格过程化考核鉴定 试点。比如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企业或行业协会可 以在国家职业标准框架内,结合企业或行业的生产服务实际,实施自主评价体系。

四、高度重视高技能人才任用:

坚持“不唯学历唯能力”。吸引更多技艺精湛的优秀高技能 人才到技工院校任实习指导教师,具有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和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职业资格的人员,不受学历、教师资格证等条件限制,可直接应聘相应等级实习指导 教师岗位。

在职业院校全面开展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符合条 件的职业院校教师可评为“实训教授”。在对待学生方面,破除技工院校毕业生成长通道中的“天花板”和“隔离墙”。

取得高级工、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的全日制毕业生,在参加公务员招考、企事业单位招聘、确定工资起点标准和职称评聘等方面,按照相应的全日制高职(大专)或本科毕业生 享受相应政策待遇。

普通技工学校毕业生,按照普通中等学历教 育毕业生享受相应政策待遇。在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树立典型、评选劳动模范,每年可组织优秀高技能人才开展带薪外出学 习、考察和疗养等活动。鼓励企业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向高技能人 才倾斜。

五、加强能工巧匠的培育机制建设:

建议在政府的领导下,有计 划,有组织地引进一批技术能手,以此带动本土匠人们快速提升。同时,邀请国内外行业人才组织开展各大行业相关大型论坛、小型沙龙等活动,使大家在这些活动中可各显其才、取长补短。

邀请行业专家、技术能手来传授经验,进一步提升技能操作水平。也可组织一批技术人才走出去,分行业、分级别开展组织交流和培训,让每位同志学有所获得。

总之,通过交流学习培 训,让我们少一些粗制滥造,多一些优良精品;我们对职业敬畏、对工作执着、对产品负责;我们精益求精,追求完美,期望“工匠精神”引领出“江津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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