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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纳能稽核吗
出纳能够
兼任
稽核吗
答: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法》第三十七条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第六条规定:“单位应当建立货币资金...
这句话的对错。
出纳
人员
可以
兼管
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
答:
这句话是错的。根据不相容岗位相分离的原则,
出纳不能兼任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核算登记工作。
出纳可以
兼任
稽核吗
?
答:
不可以
。根据《会计法》,在会计机构内部,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人员的职责是按照相关规定和制度,负责处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以及相关账务,同时负责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和相关票据等工作。而稽核人员则是指从事稽核工作...
出纳
人员可否兼任
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有关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
视频时间 02:46
出纳
人员可否兼任
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有关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
答:
不能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在出纳业务不多的单位,可以兼记固定资产明细账。学习之前先来做一个小测试吧点击测试我合不合适学会计根据《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
出纳
人员不得兼任
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
答:
《会计法》(2018年修订)第三十七条规定:
出纳
人员不得兼任
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第十二条规定:会计工作岗位,
可以
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学习之前先...
出纳员
不得兼管
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判断: 理由:
答:
一、
出纳
人员不得兼任
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但在出纳业务不多的单位,
可以
兼记固定资产明细账。二、根据《会计法》第二十一条第二、三款规定:“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钱账...
出纳可以
兼任
稽核吗
答:
出纳
不
可以
兼任
稽核
。根据《会计法》,会计机构内部应当建立稽核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以及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出纳是按照有关规定和制度,办理本单位的现金收付、银行结算及有关账务,保管库存现金、有价证券、财务印章及有关票据等工作的总称;而稽核人主要是指...
出纳
人员
可以
兼管
稽核
、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是否正确...
答:
【错误】根据规定,
出纳
人员不得兼管
稽核
、债权债务账目登记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出纳
人员不得兼任的工作有那些
答: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
出纳
人员不得兼任
稽核
、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因为:(1)一个会计工作人员既管钱款,又管复核,容易作假,所以予以禁止;(2)一个会计人员既管理钱款,又保管会计档案,容易在钱款上做了手脚之后再利用管理会计档案的机会掩盖自己的行为,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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