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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院关于债权转让的司法解释
执行
债权转让司法解释
答:
债权转让的司法解释指的是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但是,如果存在“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这三种情况则不能进行债权转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债权转让的司法解释
答:
债权人转让债权,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享有对抗受让人的抗辩权
。也就是说,虽然原债权人与新债权人的交易达成,但债务人可以不向新债权人履行义务,理由是原债权人未通知。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
债权转让
登报公告
司法解释
答:
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 债务人 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 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 第五百四十七条 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
最高院司法解释债权转让
后的法院管辖
答:
法律分析:1、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一般原则;2、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3、债权转让协议管辖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
债权转让
后的管辖法院
司法解释
答:
2、
债权转让地域管辖的特殊原则:所谓债权转让特殊地域管辖是指根据诉讼标的或标的物所在地确定管辖,也就是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这样规定,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关于合同纠纷的管辖特殊原则,由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此,合同履行地也是法官审查确定管辖案件的一个重要环节。3...
债权转让
公告通知债务人
司法解释
答:
法律分析:债权人以公告的形式通知债务人并不违反法律的规定,只要债权人实施了有效的通知行为,
债权转让
就应对债务人发生法律效力。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最高院关于债权转让的司法解释
答:
法律主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法〉若干问题
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新增两款,分别规定:夫妻一方与第三人串通,虚构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一方在从事赌博、吸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第三人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同时下发了...
关于债权转让的
法律规定
答:
第五百二十九条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中对债权转让,债务转移的相关规定,(一)债权转让的规定:,
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
撤销
债权转让
协议
的司法解释
答:
法律分析:
债权转让
协议本身就是针对已经生效的合同主体来进行改变的法律行为,其有效性建立在合同生效基础之上的。合法的债权转让协议只要符合条件,是可以解除的,具体如下: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的债权转让协议,并且通知了债务人的,且该转让未损害第三人利益,债权转让合同是合法的,是受国家法律保护的。法律...
破产重整期间能否进行
债权转让
答:
破产
债权转让的
特殊规定 1、按照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内容之规定,即“破产企业的 债务人 和财产持有人,只能向 清算 组清偿 债务 或者交付财产”。即一般情况下,破产企业债权的受偿主体只能是清算组。 2、按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审理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破产规定》”)第十九条内容之规定,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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