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物权优先效力的三个例外
物权效力例外
情形是什么
答:
即
物权优先效力的例外
情形主要有:第一、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优先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
物权的
效力。前者如土地增值税之征收,就土地之自然涨价部分,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因之,增值税之征收,即优先于设定在先之抵押权。后者如海商法上...
物权优先效力的
情形有什么
答:
第一、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
优先
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
物权的效力
。前者如土地增值税之征收,就土地之自然涨价部分,优先于一切债权及抵押权。第二、买卖不破租赁之情形。即承租人的租赁权先于后设定的物权,换言之,承租人的租赁权优先于受让...
物权
各
效力的
关系
答:
法律主观: 一、
物权效力
有哪些 1、物权的排他效力在同一标的物上不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内容不相容的物权,亦即在同一物上已存在的物权具有排除在该物上再成立与其内容互不相容的物权的效力。2、
物权的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
包括: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物权优于债权的效力(
例外
:买卖不破租赁原则)3、...
物权的优先效力
答:
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
,也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主要含义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冲突的权利并存时,效力强的权利排斥效力弱的权利的实现。这种
效力的
强弱既体现在物权与债权之间,也体现在物权与物权之间。一、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方面:(1)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
物权优先
于债权。例如,享有担保物权的...
如何理解
物权的优先效力
?并举例说明.
答:
答:
物权的优先效力
,亦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基本含义是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相互矛盾、冲突的权利并存时,具有较强
效力的
权利排斥具有较弱效力的权利的实现。考察先后成立的物权之间及物权与债权之间的关系,物权的这种优先效力都是存在的。 1.物权相互间的优先效力。 这种优先效力,是以物权成立...
限制
物权
优于完全物权有哪些
例外
答:
1、基于公益或社会政策的理由,法律规定某些物权不得有
优先
秩序,或者发生在后的某些物权有优先于发生在前的某些
物权的效力
。我国海商法第25条第1款规定:船舶优先权先于船舶留置权受偿,船舶抵押权后于船舶留置权受偿。”海商法第23条第1款还规定了因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的给付请求具有的船舶优先权,...
何谓
物权优先
权,物权优先权具体有哪些表现
答:
在某些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在同一物之上设立多个物权,例如为担保同一债权而设立两个或两个以上性质相同的担保物权,此时应当根据设立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
物权的优先效力
。物权之间的效力根据物权成立时间的先后而确定,这是一般原则。在不同种类的物权之间的优先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例如限制
物权的效力优先
...
物权的优先效力
表现为
答:
法律主观:
物权的优先效力
亦称物权的优先权效力,是指在同一物之上同时设定有物权和债权时,在权利实现过程中
物权优先
于债权,同一物之上存有相容的数个物权时,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之外,先设立的物权优于后设立的物权。法律客观:《民法典》第四百一十四条6868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
物权优先效力的
表现
答:
物权优先效力的
具体表现是什么 优先效力
物权的
优先效力,也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主要含义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冲突的权利并存时,效力强的权利排斥效力弱的权利的实现。这种效力的强弱既体现在物权与债权之间,也体现在物权与物权之间。物权的优先效力包括两方面:(1)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债权。
如何理解
物权的优先效力
?并举例说明.
答:
优先效力物权的优先效力
,也称为物权的优先权,其主要含义指同一标的物上有数个利益冲突的权利并存时,效力强的权利排斥效力弱的权利的实现。这种
效力的
强弱既体现在物权与债权之间,也体现在物权与物权之间。
<涓婁竴椤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