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问答网
所有问题
当前搜索:
交付是物权行为还是债权行为
物权
法中的“
交付
”到底是什么概念
答:
物权
就变成我的了?而对方只有
债权
,丧失了物权?”:非也。你所说的这种情况,不是《物权法》意义上的“
交付
”,而是临时转移占有,因为你们之间只有“借”的临时转移铅笔给你使用的合同,并没有以将铅笔“给”你(不管是赠与
还是
买卖)为内容的债权合同。5、“还有如果上面说的成立的话,那我去商场...
物权行为是
什么意思?
答:
至于这个法律行为发生在什么时候,是与合同行为同时发生呢,
还是
与书的
交付
同时发生,采用
物权行为
概念的人对此也存在不同的观点。从逻辑上讲,物权法律关系与债权法律关系既然是完全不同的法律关系,其成立也就需要不同的法律事实,
债权行为
只能引发债权债务关系,只有物权行为才能引发物权变动,这是再明白...
什么叫做
债权行为
???
答:
债权是
请求他人为一定
行为
(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司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
不承认
物权行为
的独立性
是
不是不要考虑物权行为只需要考虑
债权行为
答:
2、在立法细节上须严格区分物权行为和
债权行为
,确认
物权行为是
独立的法律行为。其中最重要就是明确物权行为的发生时间。这一点往往被支持我国法律承认物权行为论者所强调。因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 73条第二款“按照合同或者其他方式合法取得财产的,财产所有权从财产
交付
时起转移”与《合同法》第133条“...
债权
和债务的区别
答:
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3、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4、 债权债务中的
物权行为
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
债权行为
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对
物权行为
理论的看法.
答:
⒉关于物权行为的无因性问题,文中是这样说明的:无因行为必须由法律作出规定,法律可以规定某些
物权行为是
无因行为,也可以规定某些
债权行为
是无因行为,德国民法就是如此。某种行为,在理论上我们认为它“应该”是无因行为,但未规定在法律中,
还是
不能作为无因行为看待。
商
行为
一般商事行为
答:
关于一般商事行为的范围,学者们观点不一,包括
物权行为
、
债权行为
、商事交互计算等。本书认为,这类行为主要包括商事代理、债权行为、物权行为和交互计算等。商事代理行为以民事代理为基础,各国对其规定各异,如在主观主义国家强调代理商资格,客观主义国家则注重营利性。相较于民法代理,商法代理有其独特性...
...既然处分
行为是物权行为
,典型的例子是所有权转移;而负担
行为是债权
行...
答:
处分行为
是物权行为
,典型的例子是所有权转移;而负担
行为是债权行为
,典型例子是合同的订立。你说的是对的。上例应分开来理解。比如,甲乙订立一份房屋买卖合同,基于该合同产生的是债权债务关系(甲请求乙
交付
房款,乙请求甲交付房屋且办理登记,均为债权),所以该合同为负担行为;后来,甲交付、办理...
物权
和
债权
的区别
答:
区别如下:1、定义不同 ①
物权是
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和他物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②
债权是
指在债的关系中权利主体具备的能够要求义务主体为一定
行为
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2、特征不同 ①物权作为一种绝对权,必须具有公开性,即需要公示。物权设立采用法定...
债权
人与债务人有什么区别?
答:
且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的债之关系不能对抗第三人。3、 债发生的原因在民法通则中主要可分为契约、无因管理、不当得利和侵权行为;债的灭失则有清偿、提存、抵销、免除等。4、 债权债务中的
物权行为
客观存在,它是法律行为的一种,只要承认债权与物权的划分,就必然要承认
债权行为
之外还有物权行为。
<涓婁竴椤
1
2
3
4
5
6
7
8
9
10
涓嬩竴椤
灏鹃〉
其他人还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