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去世,父亲要把房子过户给我们,需要怎么办理?

我母亲有一套单位住房,产权证还没有办下来,但购房合同是母亲的名字。07年我母亲去世,父亲现已再婚,但再婚前没有做财产公证,现父亲想把房子给我们三姐妹,我想知道要怎么办理?现房子还没办房改,可以过户到我三姐妹的名下吗?如果房产证上改为我们三姐妹的名字,以后父亲去世了继母有机继承吗?

1.房屋租赁的有关政策主要包括:(1)(2)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死亡,租赁房屋的共同居住人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的,出租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3)(4)。
2.房屋是你母亲的,现在还不是产权房,如果符合以上条件,你们姐妹三个包括你父亲和你继母都可以要求继承原租赁关系。谁继承了租赁关系,以后房改了,谁有名字在该房内,谁就有资格购买产权。
3.房屋内产权是谁的,就是谁的权利。
4.如果房产证是你们三姐妹的名字,。。。。。
5.作为子女,如果有条件的话,应该孝顺父母,人心都是肉长的,相信父母也会感激的,继母也是长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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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03
由于是单位住房,还没有办完房改手续,因此,要办理房子过户是不能在市房改办进行的。具体办理方法,需要按照房屋产权单位要求进行。

实际上,如果房子是军产,那么这样的房子很可能只有居住权,在你父亲过世后,房子将会被收回。一般单位的福利房,则需要按照单位自己的售房说明进行。有的要收回,有的可以子女继承。

就算可以子女继承,由于你们现在再办理产权变更,在你父亲再婚事件之后,除非你继母公证放弃此部分权利,否则她是有继承权利的。
第2个回答  2008-09-05
具体的事宜需要到当地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咨询,他们会告诉你们怎么处理这样的事情,类似的事情经常发生,不要着急。
第3个回答  2008-09-03
房产证还没办下来?
直接办你们3人的名字即可
这样连你父亲就没有产权了,更别说继母了
第4个回答  2008-09-08
好像还有遗产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