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规定工资计算法是怎么算的???

今天又发工资,细细算了一下,不对劲。。想请问一下懂这一行的人!
我的固定底薪是2600每一个星期天休息一天。。(提成和其他的不算了)那么算下来我的基本每一天的工资应该怎么算呢??“比如这个月有30天,那么我每个星期天都休息,就应该休息4天,用2600来除以26,就是说我每天的基本工资就是100是吗?”那我的老板娘算工资为什么用2600来除以30天呢?这样是不是算错了??那我不是损大了???国家规定是用固定底薪除以当月的天数还是实际应该上班天数呢???
帮帮我啊!!!!

  工资分配是用人单位自主权,日工资按月工资÷210.75计算。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四十八条规定,企业单位工资分配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实行最低工资保护制度,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根据劳动部《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劳社部发[2008]3号】规定,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月计薪天数),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8小时)。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8-08-26
新的劳动法规定,从今年开始,加班费的计算天数有以前的每月的20.92天变成每月21.75天了,这主要是因为国假的调整,所以,正规的企业,现在每月的加班费计算方式都应该是按每月21.75天的基数来计算了!
第2个回答  2008-08-26
不是这么算的啊,要看你的工作的技术含量和工作时间,不然那些整天工作的清洁工一月岂不是要8000了,主要是看技术含量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8-08-28
加班费的计算天数为每月21.75天,但要看你计算工资的形式,你的工作时间是每天8小时吗?你们工资结构是怎么样的?这些你都要搞清楚才可以计算!如果8小时/天,那么周六还应该给你加班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