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基本信息

如题所述

为深化和完善有机产品认证体系,确保认证活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了公告,公告编号为2011年第34号。公告针对2005年发布的《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原公告号11号)进行了修订,推出了新的认证实施规则,即CNCA-N-009:2011,以下简称新版认证规则。


自2012年3月1日起,新版认证实施规则正式生效。所有相关机构需依据新规则及时修订管理体系文件,并积极推广和解读新版认证规则以及GB/T 19630-2011《有机产品》国家标准,以确保全面理解和执行。


从2012年3月1日起,无论是新申请有机产品认证的企业还是已获得认证的企业,其认证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循新版认证实施规则。这意味着旧版的11号公告将同时停止执行,所有认证活动必须以新版规则为准。


请所有相关方注意,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11年12月2日发布了此公告,以确保有机产品认证活动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扩展资料

为规范有机产品认证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该《规则》于2011年12月2日由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以2011年第34号公告公布。《规则》分目的和范围,认证机构要求,认证人员要求,认证依据,认证程序,认证后管理,再认证,认证证书、认证标志的管理,信息报告,认证收费10部分。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