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职工互助保险报销范围

如题所述

住院医疗费用、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大病医疗费用。
1、住院医疗费用:参加互助保险的职工在经二级及二级以上医院住院治疗(含尿毒症门诊透析),因个人自付部分医疗费用较高而产生的自付医疗费。
2、特殊病种门诊医疗费用:参加互助保险的职工因特殊病种在门诊治疗,所产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
3、大病医疗费用:参加互助保险的职工因患大病,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等报销后,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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