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立法宗旨

安全生产法立法宗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坚持《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安全生产法》的立法宗旨,应当把握以下问题:
1、安全生产必须坚持三个代表和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指导思想。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人及其各有关部门负责人、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其从业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重视、抓紧、抓好安全生产,做到不安全不生产,要生产必须安全,防止和减少重大、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减少人员伤亡,促进国民经济发展。社会组织、公民也应当把安全生产当成人人关心的一件大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齐抓共管,协助政府和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安全生产工作,营造一个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氛围;
2、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是各级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的法定职责。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职责、措施、处罚等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赋予其很多、很大的监督管理和行政处罚权力,同时也明确了很多、很严格的法律责任,充分体现了有权必须负责、权责一致和权责追究的原则,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了依法监督、依法处罚的要求。要完成繁重而庄严的监督执法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和监督检查人员必须牢固树立法制观念,一言一行都要合法,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忠于职守,依法行政;
3、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在首位。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主体。安全生产是否有位置、有机构、有投入、有措施、有成效,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保障力度,改善安全生产条件,加强安全生产标准化、信息化建设,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健全风险防范化解机制,提高安全生产水平,确保安全生产;平台经济等新兴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行业、领域的特点,建立健全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履行本法和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有关安全生产义务。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