撕毁收据判几年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
收据是企事业单位在经济活动中使用的原始凭证,主要是指财政部门印制的盖有财政票据监制章的的收付款凭证,用于行政事业性收入,即非应税业务。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当中,对于作废的收据不能随便撕毁,而即使撕了也不能丢弃应该重新用其他手段粘贴起来放到正确收据的后面作为证明。收据没了,想用它证明什么就没法起到证明作用了。但是,收据涉及的行为,可能还会有其他的相关证据,如付款凭证、合同、出货单、收货单等等。
假如收据写错了,正确方法因该是用红笔划X,写上作废2字,保存起来。但是因为不小心撕掉了也没事,毕竟保存在那里其实也没有什么用,只是说留着更完善一些。下次收据发票开错了就直接作废重新开,废掉的东西保留起来。
收据书写错误的两种情况以及更正方式如下:
1、收据在填写过程中,发现有地方写错了,如果此时收据还没有被撕下,可以在收据上手写作废字样,或者是加盖作废的章,收据的纸张有的是无碳复写纸,有的是需要用复写纸,如果是无碳复写纸的话,在存根联写上,后面几联就自动复写上了。三联都要有作废的字样,而且不要撕下收据,有同学说,这个写错了我撕掉吧,这是不可以的。收据上都是有编号的,必须保持编号的连续和完整。
2、如果收据已经开出,并且已经交给收款方,此时再发现收据有错误的,要及时收回收据联,同时把收据联和记账联一起,粘贴在存根联的后面,再加盖或者手写作废的字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 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
第二十二条 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