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08-08-11
新规定要求“小饭桌”经营者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居民住宅楼内的“小饭桌”,须有2名以上从业人员经过卫生部门健康体检、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经营面积须与用餐人数相适应,厨房面积不得少于8平方米,有独立的就餐、休息、学习和食品加工功能区;就餐实行分餐制;必须配备冰箱、消毒柜等专用食品柜。盛装食品的容器、餐具用前应严格消毒。
同时要求从业人员工作期间必须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分餐过程中戴口罩,供餐原辅料要从正规渠道采购,索取卫生检验合格证,建立原料索证制度和进货台账,实行饭菜48小时留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