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们是协议离婚。协议中有注明:对方每月支付孩子500元抚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一人一半。孩子现在上小学了,请问每个月学校要交的生活费,校车费,及课外培训班费用,是算在教育费里边还是算在500元抚养费里边呢?谢谢。。而且对方除了抚养费外,学习的费用一直拖拉不想给,请问可以通过法律解决吗?
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一条: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所称“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你所说的费用,在婚姻法上都是抚养费。至于你们把抚养费和抚养费、医疗费分开,是你们的约定,学校要交的生活费,校车费,及课外培训班费用,算抚养费还是教育费,也不能套用婚姻法和相关解释断定。只能说,按一般的理解,校车费,及课外培训班费用属于教育费,学习费用当然属于教育费,对方一直拖着不给,可以起诉,要求对方履行离婚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