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状况有四种:有效、无效、效力待定、可撤销。
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须满足:(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无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①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②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④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⑤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实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为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认后有效。
可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包括:
①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②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③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
④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