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还能让我们转签其他公司吗?

如题所述

已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能让劳动者转签其他公司。否则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法律分析
已经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能让劳动者转签其他公司。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原用人单位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与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新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提出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在计算支付经济补偿或赔偿金的工作年限时,劳动者请求把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工作年限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用人单位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属于“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一)劳动者仍在原工作场所、工作岗位工作,劳动合同主体由原用人单位变更为新用人单位。(二)用人单位以组织委派或任命形式对劳动者进行工作调动。(三)因用人单位合并、分立等原因导致劳动者工作调动。(四)用人单位及其关联企业与劳动者轮流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公司,要看实际情况,如果说不是因为劳动者的个人原因,是因为公司需要的转移员工的,那么公司是要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的,而且工龄、福利等,在转入新的公司之后不可以更改,这是法律规定的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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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9-09-06
已和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单位不能让劳动者转签其他公司。否则属于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要给予职工经济补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