迫于无奈答应签了交通事故认定书简易程序,现在过了复议期,还能怎么办。

双方骑电动车出事故,我不清楚我闯没闯红灯,另一个带了两个孩子撞了我后轮。她脸着地,孩子一个轻伤一个没事儿,我没伤,出于内疚就带他们去医院检查治疗拍片。医生说软组织挫伤。完了回来路上她们报了警。交警问我什么灯,我说没注意。交警说要收我车还要带我回警局。我说为什么啊,他说没有为什么,我说什么就是什么。我害怕,他为什么只收我的不收她们的。心想医疗费都出了。迫于无奈就签了。(在这中间并没有询问我们调解什么的。)结果第四天她们又找我要医疗费,到现在每天都要。这应该不是我全责吧。对方无牌还超载。我现在该怎么办。
还有怎么复议啊?

坚决不支付就行。建议书上说明电动车闯红灯。至于责任认定,不清楚写了谁全责。不论谁全责,上面电动车闯红灯,已经很有力的证据了,机动车事实上无责。再要钱,让对方去法院起诉,你可以凭该协议书证明自己无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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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10-18
走法律程序就行了最多保险报不了。不过你不是全责红绿灯都有拍照的
第2个回答  2018-10-18
不用再理会她了,让她找交警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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