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胜诉,公司不服上诉,然后在此期间公司变更法人!但开工资还是用原来法人的私人账户开支,还是原来的法人实际控制,新换的法人就是个摆设,完全是冲着我来的!
我该怎么办?
原法人可能想到了,他起诉我也是败诉,所以才用了这么个损招,即使我赢了,申请强制执行,那个新法人账户一分钱没有?我不是一点办法也没有了吗?
请高手支支招,复制粘贴就不需要了!谢谢
哎!太难了!公司我起诉他的时候,他就注册了一个一模一样的公司,胜诉了!利用起诉我的时间段,又换法人
告的是公司没错,天眼查一就知道但现在的情况是,原法人已经脱离公司,也就是说法律上和这个公司没有关系,但开资还是原法人开资,公司账户一毛钱没有,新法人是一个五保户,完全是在规避我,就是强制执行,也困难啊!原法人,在我告他我之后,又注册了一家公司,经营内容一模一样,只是公司名字不一样,仲裁我胜诉之后,又换法人,这一系列动作,动机太明显了!用新公司继续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