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淄博高青事业单位招聘报名条件是什么?

如题所述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0月27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0月27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27日。

定向招聘岗位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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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11-16
招聘条件及相关要求

(一)招聘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3、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德智体等综合考评在良好以上,工作期间工作业绩突出,科研能力较强。5、全日制本科学历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6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1年10月13日以后出生)。6、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二)不能应聘的情形1、受过行政和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人员。2、有违法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人员。3、曾被辞退或者开除公职的人员。4、有道德败坏等不良行为的人员。5、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人员。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人员。7、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招考(聘)主管机关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应聘的人员。8、具有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具体包括:触犯刑律被免于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的;在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曾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被降低岗位等级或者撤职后不满三年的;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引咎辞职或责令辞职不满三年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欺骗或误导组织的。9、服务年限不满5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10、现役军人。11、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1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13、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财务、审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三)其他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2、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应聘的,其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认定。
第2个回答  2020-10-22

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0月27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0月27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27日。

定向招聘岗位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更多公告内容请点击>>>

2020年淄博市高青县事业单位综合类岗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98人)

第3个回答  2020-10-21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9年10月28日及以后出生),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的除外。
  (四)符合招聘岗位的学历、学位条件。
  应聘人员须在2020年10月27日及以前取得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资格证书等材料。
  其他未明确的时间计算截止日期均为2020年10月27日。
  (五)符合招聘岗位的工作经历和其他要求。
  工作经历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在部队服役、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期间的工作经历。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时间截止到2020年10月27日。
  定向招聘岗位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的范围及有关要求设置,仅限相关人员应聘,具体条件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六)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
  在职人员是指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被国家机关录用、被事业单位聘用的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人员是指与单位签订初步就业协议的人员。
  (八)不能应聘的情形详见应聘须知(附件2)。
第4个回答  2020-1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