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个回答 2022-02-09
消防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报具有相应任免权限的政治机关批准,予以辞退,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评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履行职责、不服从命令、不遵守纪律等,经批评教育、纪律处分后仍不改正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假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四)存在其他违法违纪行为,不适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消防员辞职,应当向所在单位政治机关提出书面申请。政治机关应当在三个月内予以审批。审批期间,申请人不得擅自离职。
这里需要重点强调的是:在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工作不满5年的,不得辞职。
辞职或被辞退的消防员自批准之月的下月起停发工资,不列入政府安置范围,不发放消防员退出安置补助费。
调动与转岗
调动及转岗等政策的出台,为实施“团圆计划”提供政策支撑。调动政策可参照消防员调动规定(总队范围内调动,由总队政治机关批准;跨总队调动,由森林消防局、消防救援局政治机关批准;森林消防队伍和消防救援队伍之间调动,由应急管理部政治部批准)。
转岗相关的政策,可参照部分省份出台的职业保障机制意见中转岗政策。另悉,相关的辞职需达到相应的干龄,辞退相关政策可比照《消防员管理规定》中消防员辞退的部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