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档案怎么整理

如题所述

单位档案的整理,我们可以按照下面的方法进行整理。

通过档案名称及编号整理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能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且有一定范畴,不宜笼统含混。

2、各级分类、卷次及目次的编号,均以十进阿拉伯数字表示;其位数使用视案件多寡及增长情形而斟酌决定。

3、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分类编号表”,即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4、档案分类各级编号内应预留若干空档,以备将来组织扩大或业务增繁时,随时增补之用。

5、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

档号编定整理方法:

1、案件如系新案,应就“档案分类编号表”,查明该案件所属类别及其卷次、目次 顺序编列档号。

2、案件如可归属前案,应查明前案之档号予以同号编列。

3、档号以一案一号为原则,遇有一案件叙述数事或一案归入多类者,应先确定其主 要类别,编列档号。

4、档号应自左而右编列,右方装订的案件,应将档号填写于案件首页的左上角;左方装订则填写于右上角。

保存期限整理:

文件保存期限除政府有关法令或本企业其他规章特定者外,依下列规定办理: 
 1.永久保存:(1)公司章程;(2)股东名簿;(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4)董事会及股东会纪录;(5)财务报表;(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7)不动产所有权状及其他债权凭证;(8)工程设计图;(9)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

2、10年保存:(1)预算、决算书类;(2)会计凭证;(3)事业计划资料;(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

3、5年保存:(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

4、1年保存: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5、规章由规章管理部门永久保存,使用部门视其有效期间予以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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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4-24
单位档案怎么整理
档案的整理工作就是将零散的和需要进一步条理化的档案进行基本的分类、组合、排列和编目,组成有序体系的过程。
档案的整理是企业档案管理工作中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其系统的结构和运行机制具有一定的特点:一方面,就各个完整的档案综合体的生成及其全部流程而论,档案整理工作是由可以分解而又互相联系的若干内部环节( 要素) 组成的有机系统;另一方面,就特定的档案管理企业而论,整理工作的项目则因具体环境和档案状况而有所不同。档案整理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的分类、编立保管单位( 一般是立卷) 、案卷的排列和案卷目录的编制。
一、区分全宗
企业档案全宗是特定的企业在进行生产经营及其他各项活动的历史过程中形成、积累下来的,是由各种原始记录所构成的、不可分割的有机体系,其成分包括特定企业的各种门类、各种形式的档案材料。确定一个企业的档案能否构成全宗,主要应研究它在行政上、财务上和组织人力资源上是否具有一定的独立性。即要具备以下条件:
( 1) 该组织可以独立行使职权并能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对外行文。
( 2) 该组织是一个预算会议机构或独立的经济核算机构,自己可以编制预算或财务计划。
( 3) 该组织设有管理人力资源的机构或人员,并有一定的人力资源任免权。
有的立档机构并不完全具备这三个条件,其中最基本的是第一个条件,所以,具体区分档案全宗,应以此为核心,从实际出发,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灵活地、辩证地运用其构成条件。
判定档案具体属于哪个全宗,关键在于确定档案的形成者——立档机构,即形成档案全宗的企业或个人。需明确的概念是,一个全宗的成分,包括该立档机构的各种形式和各种来源的档案。对档案的形成者必须准确理解,不能把档案形成者等同于文件作者。为此,首先要掌握全宗构成中的文件的基本类型。全宗构成不外乎内部文件、发文( 存本、原稿) 和收文三种类型的文件,应主要从此三方面着手,分别查明各自的形成者。立档机构的内部文件和发文,其文件作者即档案形成者,只要查明文件作者,就确定了所属全宗。立档机构的收文,其实际接受者就是档案形成者,而不是文件作者。只要查明了收文的实际接受者,也就确定了其所属全宗。
二、全宗内档案的分类
对一个企业来说,企业档案分类是指根据企业档案的内容、性质、形成规律及相互联系,遵循统一的原则和要求,采用科学、适用的方法,对企业档案进行分门别类,从而使企业的全部档案成为一个条理化的、具有一定从属关系和平行关系的库藏系统。分类是企业档案整理工作的核心内容,是管理企业档案的基本手段。它包括选择分类方法、制定分类方案、为档案材料分类( 文件的归类) 和案卷排列等具体内容。
具体来说,企业档案的分类方法主要包括分类标准的选择、分类标准的组合与分类层次的确定等内容。
1. 企业档案分类标准的选择
分类标准有时被直接称为“分类方法” 。由于企业档案类型复杂,所以其分类标准也有很多。
( 1) 职能分类标准,即按档案内容所反映的管理职能分工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是企业档案分类原则的重要内容,所以各类企业在档案分类中,均将职能分类标准应用于一级类目的设置。
( 2) 问题分类标准,即按档案内容所反映的问题性质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有助于企业档案的科学管理和企业档案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
( 3) 组织机构分类标准,即企业内部设置的组织机构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可以客观地反映企业内部各个机构的工作活动的历史面貌,保持企业中同一内部机构形成的档案材料的完整。
( 4) 年度分类标准,即按文件形成或处理的所属时间阶段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能够反映企业有关管理工作的发展变化情况,便于掌握,简便易行。
( 5) 型号分类标准,即按产品或设备的种类与型号划分企业的产品档案或设备档案的类目。它可以将同一型号的产品或设备的档案材料集中,反映一个型号的产品或设备的全貌及其内部的结构隶属关系,便于按型号成套地利用有关档案。
( 6) 课题分类标准,即按独立的研究课题来划分企业的科研档案的类目。它可以使同一个研究课题的档案材料成套地集中在一起,能够全面、系统地反映一个研究课题的全部活动与历史过程,便于按课题查找利用有关档案。
( 7) 工程项目分类标准,即按独立的基建工程来划分企业的基建档案的类目。它可以反映一个工程项目的全貌,便于按工程项目查找和利用有关档案。
( 8) 专业性质分类标准,即按档案内容所涉及和反映的专业性质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便于企业从专业性质的角度查找、利用有关档案。
( 9) 档案形式分类标准,即按档案文件的外形、名称及制作载体等来划分企业档案的类目。它使同一名称、同一形式、同一载体的档案材料得到集中。
2. 企业档案分类标准的组合
当企业档案的分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层次时,就要采用分类标准组合的方法进行档案分类,但这些分类标准的运用是有先后次序的。当一个分类标准得到最先采用时,那么企业的档案材料必然会优先按照这个标准加以集中。所以,企业档案分类标准的组合,实际上是要解决按什么分类标准集中企业的档案材料,形成怎样的企业档案分类体系,为企业档案提供何种检索途径的问题。
企业档案分类标准组合的具体方法如下:
( 1) 企业档案一级类目设置方法。一级类目是企业档案分类的第一个层次。《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规定,工业企业档案的分类,设置九个一级类目:行政管理类、经营管理类、生产技术管理类、产品类、科学技术研究类、基本建设类、设备仪器类、会计档案类、领导员工档案类。但这不是绝对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些调整。如一些特大型企业或是生产程序特殊的工业企业,如冶金企业,可以根据各自档案构成的特殊性,适当增设有关的一级类目;而一些规模较小的企业,可以根据企业的工作性质、工作内容以及档案数量,减少或合并有关的一级类目;对于一些非生产性的企业,如商业企业、金融企业等,也可以根据各自的特殊情况,增设有关的一级类目。
( 2) 企业档案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设置方法。企业档案二级及二级以下类目的设置,同一级类目一样要依据企业管理职能的分工。
3. 企业档案分类层次的确定
企业档案分类层次的确定要根据企业性质、档案种类与数量等多种因素来具体确定,没有一个绝对模式。
( 1) 不同性质企业的档案分类层次的确定方法。规模较小的企业,因管理单纯,工作内容不复杂,形成档案数量少,所以分类时,可根据企业的实际需要,适当简化分类层次,必要时可以只设置一级。相反规模大的企业,档案的分类层次一般为三级甚至四级。
( 2) 同一企业的不同门类的档案分类层次的确定方法。这种方法是由工作性质与任务以及档案的数量与规模决定的。如商业企业中,其经营管理档案体现着这类企业的基本职能,其工作复杂,档案数量多,所以,可能需要划分三级或三级以上,而它的设备档案仅是企业的辅助职能,所以,只划两级就够用了。
三、编立保管单位( 立卷)
案卷是按照一定的主题、内部特征和外部特征编立的,是具有密切联系的若干文件的组合体。它既是档案的保管单位,也是档案数量统计和一般检索的基本单位之一,是组成全宗的基本单位。现行企业的文件立卷工作在文书部门和业务部门进行,但档案部门应该对立卷工作予以协助和指导。
四、案卷排列
指根据一定的方法,确定每类案卷的前后次序和存放的位置,保持案卷与案卷之间的联系。其排列方法有多种:
( 1) 按照案卷所反映的工作上的联系排列。
( 2) 按照案卷内容所反映的一定问题排列。
( 3) 按照案卷所属起止日期( 时间) 来排列。
( 4) 按文件的作者、收发文的单位以及文件内容所涉及的地区排列。
( 5) 人事档案或监察、信访等按人头立成的案卷,还可以按姓氏笔画、汉语拼音字母顺序或四角号码等方法排列。
前两种方法是最常用的,也是比较好的方法。上述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但实际上往往是几种方法结合使用。其中,第一、二、四种,往往又都结合重要程度使用。一个全宗内各类案卷的排列方法,可以一致,也可以不一致。但是,一个类内的案卷的排列,在一个层次上只能用一种方法,以下再依次结合其他方法排列,而不能同时平列运用几种方法排列案卷。对于具有不同类型和保管期限的档案的全宗,在案卷排列中应予以区分。
五、编制案卷目录
案卷目录即案卷的名册,是著录案卷内容和成分并按一定次序编排的一览表。
设置案卷目录的原则是,必须按照全宗来编制,一个全宗编一本,也可以编几本案卷目录。因此,案卷目录的类型基本上有两种:以全宗为单位编制的综合目录;以全宗内各种门类为单位编制的分册目录。
分册目录按其门类的特征,其编制方法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 1) 以全宗档案分类的类别为单位编制。
( 2) 按保管期限编制。
( 3) 按保管期限结合分类方案编制。这种方法又可分为两种形式:按全宗内案卷的不同保管期限,各编制一本或几本案卷目录;按全宗内挡案分类的类别,各编制一本或几本案卷目录。
( 4) 按档案的机密程度分别编制。
一般,案卷目录的册数和案卷号码的位数不宜过多,以将案卷数控制在千位以内为宜。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21-03-24

文书档案整理操作方法———以件归档

第3个回答  2022-09-20
  一、什么是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二、公司人事档案怎么归档
  公司人事档案管理办法
  (一)、目的
  为了更有效的的员工人事档案进行妥善管理,有效的保守机密;同时为了维护人事档案的完整,防止材料损坏,便于高效、有序的利用档案资料,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档案管理内容
  1、员工入职档案:个人简历、员工入职登记表、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记录及待遇核定事项审批、笔试试题、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学位证复印件、离职证明、各类合同及协议。
  2、员工培训档案:培训通知、培训总结报告或者考评结果、培训审批表、员工外派培训合同、外出培训反馈表(证书原件)、员工培训统计表。
  3、绩效管理档案:将员工绩效考核相关资料按月归类整理。
  4、员工离职档案:员工离岗包括员工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死亡等情形。
  (三)、档案相关规定
  1、基础管理
  1.1原则:分类标准、归档及时、排列有序、层次清楚、整理规范。
  1.2员工入职前,人力资源部对人事档案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核查,如有虚假,可不予录用和解聘处理。
  1.3对人事档案按入职时间分类归档,按在职人员、离职人员进行整理,并及时登记于《入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一)《离职员工人事档案登记》(见附件二),并在档案前页填写各种人事资料的名称及对档案进行编号,人事档案原则上是永久保存。
  1.4当在职员工的基本资料有变动时(如学历变动、身份证号码变动、个人技术职称变动、婚姻情况变动等),应及时将相关资料复印件交人力资源部归档,原件当场查验。
  1.5调动和录用入公司的员工,应在办理手续前调阅档案。在其报到新岗位前,对调入或新建立的档案都应登记。
  1.6对员工进行考察、考核、培训、奖惩形成的材料要及时收集、整理保持档案的完整性,归档的材料必须认真鉴别,保证材料的真实、文字清楚、手续齐备。材料须经审批盖章和本人签字的,应在盖章、签字后归档。
  1.7员工离职档案每月清查,另外存档,档案保存原则上三年后方可销毁(高管及核心人员保留该员工离岗8年止)。
  1.8人力资源部档案员要注意档案管理环境的清洁、整洁。
  1.9档案应分类编号存放,一个员工一个编号,防止重名重姓员工档案交叉,制电子目录,以便查阅。
  2、档案的查、借阅
  2.1档案分为保密与非保密,保密档案禁止查阅,只能在档案室阅览,不得外借;非保密级档案因工作需要查、借阅,须填写《查、借阅人事档案单》(附件三),经过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方可查、借阅。
  2.2任何单位一般不得垮部门查、借阅人事档案,下级员工不得查、借阅上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2.3公司级领导、行政人力资源部可直接查、借阅员工人事档案。
  2.4所有经过批准后借阅的人事档案需在三天内归还人力资源部(除特殊情况可延长),对借阅后到期未归还者、归还损坏、私自复印档案者、遗失者依照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处理。
  2.5人力资源部做好查、借阅登记,并在《人事档案借阅登记本》签字登记(附件三)。
  3、查、借阅档案注意事项
  3.1不得涂改、圈划、抽取、撤换、损坏档案材料。
  3.2不得擅自复印、拍摄档案内容,如有工作需要从档案中取证须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同意。
  3.3查、借阅者不得擅自泄露档案内容,违反者视情节严重,予以惩处。
  4、档案的销毁
  4.1公司任何个人和部门非经同意不得销毁员工档案资料。
  4.2某些档案到了销毁期时,由人力资源部填写《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审批登记》(附表五),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销毁。
  4.3经批准销毁的人事档案,人力资源部须认真核对,将批准的《公司员工人事档案销毁登记》和将要销毁的人事档案做好登记并归档,登记表永久保存。
  (四)、制定、修订、废除与实施
  本管理办法经行政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后,由人力资源部实施,修订和废止亦同。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4个回答  2021-07-22
1.1 档案整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档案整理工作,就是按照一定的原则和方法,把处于相对零乱的档案系统起来,以便于保管和利用工作。对档案的整理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档案整理,包括对档案的鉴定、考证、编纂出版。
档案管理学中的档案整理指狭义的整理。档案整理工作的内容主要有:区分全宗、全宗内档案分类、立卷、案卷排列和编制案卷目录。
在档案馆和档案室,档案的整理按整理工作内容的范围,可以分为三种类型:

1.2 档案整理工作的价值与功能
1、档案的整理是揭示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为发挥档案作用创造了有利条件。
2、档案的整理是档案管理所有业务活动的关键环节
3、档案整理是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的要求
1.3 档案整理工作的原则
一、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
充分利用原有的整理基础,这样有利于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能够加快整理工作步伐,提高整理工作的质量。
1. 提高对原来整理工作的认识
2. 不要轻易的打乱档案
二、保持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
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就是文件在产生和处理过程中所形成的内部相互关系。档案文件虽然是以单件的个体形式陆续产生的,却是以组合的群体形式存在和运动的,因此整理档案时,必须保持文件的固有联系,才能把文件组成科学的有机体系,反映历史活动的原貌和文件的系统内容。
文件在形式方面的联系是指文件的形式标志着文件的特定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文件的来源、时间和内容的性质,因此,文件的形式也构成文件之间一定的联系。
文件的形式,包括内部形式(如种类、名称)和外部形式(如载体和记录方式)两方面。
三、便于保管和利用
当整理档案时,如果保持文件之间的联系和便于保管利用发生矛盾,就不能机械地运用保持文件联系的原则,还要充分考虑档案保管和利用的方便。对于不同种类的档案,记录方式、载体材料、机密程度和保管价值等显然不同的文件,应该根据情况分别整理,恰当组合,在相应的范围内保持文件最优化的联系。
1.4 档案整理工作的程序
(1)以件为单位的文件整理

(2)以卷为单位的文件整理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