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可以写夫妻双方以后生老病死各不相干吗?

夫妻双方生老病死各不相干,因女方身体原因无法支付抚养费,母亲以后生老病死和孩子没有任何关系,这个可以写进离婚协议吗?

您好,这样的约定通常不行。

(1)夫妻之间的亲属关系自离婚时解除,双方不再具有相互扶助的义务,不用支付扶养费。

(2)母亲和孩子之间的亲属关系无法因离婚而解除。抚养义务和赡养义务是不同的两种关系,履行赡养义务不以抚养义务的对应履行为条件,母亲无论是否抚养孩子,孩子都需要赡养母亲。离婚协议中通常是对双方关系以及对子女抚养关系的约定,一方面不能约定子女对母亲的赡养义务问题,另一方面免除赡养义务的约定也是无效的。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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