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需要理由吗

如题所述

喜欢一个人是需要理由的。

喜欢一个人,从来都不是无缘无故的,一定是因为对方身上有着某种特质吸引着你,比如性格、爱好、人品、才华、外形、气质或条件等等。

喜欢一个人的性格,因为性格是相处舒服的重点;喜欢一个人与你有着共同爱好,志趣相投有许多共同话题;喜欢一个人的人品,爱与不爱都值得做互相喜欢的朋友;喜欢一个人的才华,欣赏到崇拜再到深深的爱。

喜欢一个人的外形,或漂亮、帅气,或身材好,或刚好对方长得就符合你的审美;喜欢一个人的气质,再美的容颜也会老去,只有气质永存;喜欢一个人的条件,比如经济、能力、家境等,这些是一个人身上带着的东西,也属于喜欢的理由。

喜欢一个人的表现有:

1、分享欲

那种被表现到极致的分享欲,就是喜欢上一个人最有力的证明,并迫切地希望与对方建立起一种最内在的、互不设防的亲密关系。包括但又不限于真实自我地分享、真实体验的分享、真实情感的分享。

简单的意思就是说,只要喜欢上了,都会不由自主地把自己的所有都暴露给对方,同时也渴望得到对方的接纳。比如在生活中遇到的有趣见闻,还有新奇的体验、事物、特产、零食等等。

2、未来

无一例外,所有动了真感情的人,在内心深处,一定是渴望两个人有未来的。一定会为了心中的渴望,去实际地做些什么。

特别是男人,真正喜欢上一个女生,最明显的表现是自卑。他总是担心自己,不能给对方最好的幸福,最浪漫的生活,从而奋发图强,特别有奋斗心和上进心,对生活、对事业都特别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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