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怎么办

如题所述

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处理:
1、离婚了不让看孩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探视权;
2、已经是判决离婚的,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探视权,要求对方配合探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不直接抚养方探望子女的义务。
离婚后抚养权的判定应遵循以下原则:
1、子女不满两周岁的,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2、已满两周岁的,先由父母协议决定,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3、已满八周岁的,在决定抚养权的归属时,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4、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决定。
法院在判决孩了抚养权时主要考虑孩子的年龄、夫妻双方的经济状况、双方的受教育程度、孩子的生活习惯、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抚养意愿且有抚养能力的情况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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