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3个月,只有80%的工资,试用期期间公司还帮我加过15%的工资,我在试用期到期的最后前三天被辞退就没去上班,领导多给了我后三天的工资,试用期三个月的五险一金公司也给我缴纳了,同事嘲笑我白干了三个月只拿80%的工资吃亏了,请问我是不是吃亏了,公司是不是试用期故意使用廉价劳动力?
只要是签约的时候都是双方明确好的条件。那就没有啥吃亏不吃亏的说法,你不能啥都要。给你加了15%,再加上三天的,跟百分百也差不多,公司不会因为这么点钱跟你来耍心眼,没那个功夫。别听这帮人起哄。有时间精力多考虑以后,去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