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一高校女学生坠楼身亡,停尸多日校方不予解决,母亲反被拘,结果呢?

如题所述

郑州商学院一大三女生坠楼死亡后停尸多日,校方迟迟不予解决问题,该女生家人向校方讨说法,母亲却被巩义市公安局拘留。

大三学生课堂上与同学争吵,被老师赶出教室后跳楼身亡


2020年10月26日13时许,郑州商学院18级电气自动化大三二班学生禹航在学院22号宿舍楼坠楼死亡。

女儿跳楼时,禹建党正在深圳的建筑工地打工,在漫天的灰尘和喧嚣的机械声中,他接到了学校打来的电话,"26日下午14时31分左右,我记得很清楚,学校在电话里说,我女儿从宿舍楼坠楼死亡了。"

刚挂完电话,没等禹建党反应过来,妻子吴宗娜的电话也打来了,"她哭着告诉了我这个噩耗。我强忍着悲痛,赶快乘飞机赶往郑州,然后连夜赶往郑州商学院与家人汇合,当晚在医院太平间见到了已经死亡的女儿"。

可就在几个小时前,禹航还和母亲通话,"她说天冷了,准备给妈妈买衣服快递回驻马店泌阳县老家,她妈妈说不用买了,以前的旧衣服还能穿,并嘱咐她在学校要好好学习。"


商谈无果后,11月2日上午10点多,痛失爱女的禹建党夫妇来到学校讨要说法,学校报警,巩义市公安局紫荆路派出所以扰乱公共秩序为由,把禹建党夫妇及儿子带到派出所,实施拘留。

11月3日中午12点30分,派出所民警将禹建党及儿子释放,但其妻子吴宗娜却被公安机关以扰乱社会公共秩序为由拘留5天,禹建党表示,"拘留5天是口头通知,拘留通知书也没给我们,我妻子现在还在拘留所没出来"。

女儿尸骨未寒,如今妻子又被拘留,自己甚至不知道女儿的死亡原因,在一个举目无亲的城市,这个只知道在工地上干重活的农民工,感到绝望之极。

大学生跳楼,学校是否应当承担责任?

大学生校内跳楼死亡,学校是否担责,首先要知道判断事发学校是否尽责的法定标准。

但一般高校会给死者家属一定数额的补偿,该行为属于自愿补偿,不属于履行法定赔偿义务。很多人就自以为是学校本应该承担责任,这种想法是不正确的。当然,如果有证据证明学校未尽对学生管理、保护的职责,存在一定的过错,必须承担与其过错相当的民事责任。

生命只有一次,人生不会重来,每一个人都要好好珍惜生命,善待自己,让自己的生命变得更有意义,让自己的人生变得更有价值。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21-03-06
后来母亲将学校告上法庭,法庭宣判学校赔偿1000万的损失费,饼把相关人员处置了。
第2个回答  2021-03-06
结果母亲还是被放了出来的,学校对此也表示出自己的错误行为,希望能够得到谅解。
第3个回答  2021-03-06
后来警方以扰乱公共秩序对其母亲拘留5天,很多人都为她叫不平,当地警方表示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
第4个回答  2021-04-04
应该,块尸讹诈。应重罚。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