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离婚冷静期。民政部二级巡视员杨宗涛12月4日在民政部发布会上表示,《民法典》关于离婚冷静期制度的规定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第八条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的规定。
办理程序:
1、双方提出离婚书面申请,出示证件。
2、双方对家庭财产处理、子女抚养、父母赡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书面协议。
3、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离婚协议书》。
4、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和结婚登记证处理表,登记机关审查。
5、领取《离婚证》。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离婚证
离婚要等一个月才能拿到离婚证是真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冷静期”只适用于夫妻双方自愿的协议离婚,对于有家暴情形的,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离婚并没有“冷静期”的规定。
并未限制离婚自由:
多位专家认为,离婚冷静期主要是约束或阻止草率、冲动离婚的婚姻当事人。离婚冷静期要求婚姻当事人双方就婚姻是否真的不能继续下去,再斟酌、多思考三十天,并不是限制离婚自由。我国离婚制度实行登记离婚和诉讼离婚双轨制,在世界范围内,我国的离婚门槛是最宽松的。
如果在第一个三十天或者第二个三十天内,夫妻一方反悔,不想离婚了,这是他或者她的权利。夫妻,作为独立民事法律主体,双方都享有独立人身自由权,有权按照本人意愿,自主决定离婚或者不离婚。
对于发生婚姻危机的夫妻,法律强制要求他们冷静三十天,是保护婚姻的新措施,旨在为遇到婚姻危机的当事人提供一个挽救婚姻的机会。事实上,离婚后,后悔之人大有人在,但是,复婚者毕竟是极少数。离婚涉及重大人身关系的解除,多投入些时间和精力认真斟酌、思考,必要时寻求专业帮助,都是应该做的。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离婚冷静期
以上内容参考 人民网-冷静对待离婚冷静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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