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保障措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24-06-03

河南省人民政府为建设高标准粮田实施了一系列指导措施:


首先,科学规划是关键。政府将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以县(市、区)为主体,三级政府共同编制“百千万”工程总体规划,确保规划先行。地块将进行编号和建档立卡,确保农民权益不受侵犯,今后将严格保护,禁止擅自改变用途或减少面积。


其次,建设过程中要兼顾全局。高标准粮田规划需与当地经济社会、土地利用、城乡建设等多方面规划相衔接,避开工业用地和重大工程线路,尊重农民意愿,推动农民向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转移。


在布局上,平原地区为重点,兼顾其他区域。覆盖95个粮食生产核心县,计划在黄淮海平原、山前平原和南阳盆地建设约6300万亩高标准粮田。


推进上,从2012年开始,分阶段实施,2020年完成。各地需制定详细实施方案,重点建设农田基础设施,提高防灾减灾能力,确保旱涝保收。同时,完善科技创新、推广和配套服务,如农田地力培育、农业组织化和农机农艺融合等。


在投入方面,政府投入为主导,整合各类涉农项目资金,创新投入机制,确保资金集中使用。同时,通过政策引导和金融支持,吸引社会资金参与。


考核激励机制也十分重要,通过综合考评和竞赛活动,表彰高标准粮田建设的先进单位和个人,给予财政支持和荣誉奖励。


管理服务方面,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综合管理高标准粮田,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和农业技术服务。


最后,各级政府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机构,明确任务,强化措施,确保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的顺利推进。


宣传引导也必不可少,通过媒体大力宣传,提高全社会对高标准粮田建设的认识和参与度。




扩展资料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持续增强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的若干意见》(中发〔2012〕1号)、《国务院关于支持河南省加快建设中原经济区的指导意见》(国发〔2011〕32号),加快推进新型农业现代化,2012年2月18日,河南省人民政府以豫政〔2012〕26号印发《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该《意见》分重大意义、总体要求、重点工作、保障措施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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