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建设高标准粮田的指导意见的保障措施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6-05

(一)科学规划,稳步实施。尽快划定永久性基本农田。以此为基础,以县(市、区)为主体,省、市、县三级都要编制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总体规划,做到规划先行。对划定的高标准粮田百亩方、千亩方、万亩方要统一编号,建档立卡,标明地块,落实到农户。要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今后不准改变用途、减少面积、降低质量。
统筹兼顾。要把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总体规划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交通建设规划、水利建设规划相衔接,避开工业发展和城市建设用地,避开铁路、公路、电网等重大线性工程线路,避开农村建设用地。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积极稳妥推动高标准粮田区域内的农民向城镇和新型农村社区转移。
合理布局。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主要在平原地区实施,兼顾其他。规划区域覆盖粮食生产核心区的95个县(市、区),其中黄淮海平原地区66个县(市、区)按小麦(信阳市按水稻)种植面积的90%,规划面积约5000万亩;山前平原16个县(市、区)按小麦种植面积的70%,规划面积约500万亩;南阳盆地13个县(市、区)按小麦种植面积的80%,规划面积约800万亩。
逐步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从2012年开始实施,2020年全部建成。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总体要求,加强协调配合,尽快完成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明确地块,编号建档。要围绕建设目标,分解年度任务,制定具体实施方案。重点抓好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到2017年,完成6000万亩水、电、路、林等田间生产设施建设任务,提高抗灾减灾能力,基本实现旱涝保收。跟进做好完善配套工作。重点抓好科技创新与推广支撑条件建设,加强耕地地力培育,提高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农机农艺融合,完成管理技术服务机构的设置等工作,建成条件具备的高标准粮田。
(二)切实加大投入力度。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创新投入机制。按照“渠道不乱、性质不变、统筹安排、集中使用、各负其责、各记其功”的原则,有效整合各类农田建设项目资金,合力推进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对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新增千亿斤粮食规划高产稳产田建设、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农水重点县建设、发展节水灌溉和现代农业、农村土地整治、农业气象自动化监测、田间电网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等涉农项目,要加强衔接,统一规划,集中投入,整体推进。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和使用用于农业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严格执行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全部用于耕地开发和土地整理的规定。积极推动土地出让收益用于高标准粮田建设。要加大财政对科技服务的投入,围绕高标准粮田建设,组织实施一批科技创新与推广专项,加快构建现代农作物种业体系,研究集成一批规范化栽培技术,开展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加强耕地地力定向培育,强化农机农艺融合。加强政策引导,通过先建后补、民办工助、以奖代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金等各种生产要素向高标准粮田区域集中。加强金融服务,支持引导信贷资金和其他投资主体向高标准粮田区域投资;明确信贷支持重点,确保涉农贷款增量占比不断提高,继续实施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落实国家政策,加强组织协调,稳步开展玉米、水稻等粮食作物生产保险服务。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新网工程等,扶持发展农资连锁配送,努力降低粮食生产成本。
(三)建立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在高标准粮田建设过程中,要结合实际,建立健全考评体系,对组织领导、规划编制、工程进度、管理服务机构设置、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等进行综合考评。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竞赛活动,对高标准粮田建设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省财政安排资金,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支持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保证重农抓粮种粮的单位和个人“有荣誉、有实惠、有后劲”。在全省开展的“红旗渠精神杯”等现有针对农业生产的奖优评先活动,要与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相结合。
(四)搞好综合配套管理服务。按照服务体系跟上高标准粮田建设进度的要求,在高标准粮田区域,根据分布区域和规模,因地制宜设立高标准粮田行政管理机构,负责实施规划和行政执法监督,集中开展综合行政执法,统一管理高标准粮田,对高标准粮田区域内的土地和道路、电网、水网、林网、环保等公共设施进行管理,确保及时做好各项公共服务工作。同时,配套设置农业技术区域服务站,主要负责制定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和实施工作,粮食作物病虫害和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培训等。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强化措施,切实抓好高标准粮田建设工作。省、省辖市、县(市、区)都要成立领导组织机构,对涉及高标准粮田建设的重大问题进行综合协调。各县(市、区)作为高标准粮田建设的主体,要建立以农业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参与的协调工作机制。要实行责任制,将高标准粮田建设任务分解到各地、落实到乡村、落实到地块,并纳入政府考核体系。要抓好一批高标准粮田“百千万”建设工程试点,先行先试,探索路子,积累经验。要定期组织观摩交流,开展督导检查,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要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反映工作进展情况。发展改革、财政、水利、国土资源、农业、科技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合力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
(六)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报纸、电台、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建设高标准粮田的重大意义,宣传各地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的做法、经验,宣传先进典型和模范人物,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高标准粮田建设的良好氛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
二○一二年二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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