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当事人起诉的话,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由于工作失误,导致当事人利益受损,当事人起诉的话,是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买卖双方在我工作失误前既签订了买卖合同并全额付款,合同内注明所有过户费用由买方承担。由于我个人失误,未能查出房子存在问题,房产登记还没完成时发现房子不符合规定,需缴纳几万元费用才可上市交易,买卖双方均不愿承担这个费用,以我工作失误为由,要求我承担这个费用,这个有法律依据么?
如果买方起诉,这个案件属于行政诉讼还是民事诉讼?我需要承担多大的责任?
在房子交完全款,但是还未在登记部门完成登记时,买方已经将房子进行了部分装修,如果退房,买方主张我赔偿装修费用,还要赔偿全款的利息,法院会给予支持么?

请问你是按照正常程序来办理业务的么?是否有程序失误,如果不是,是有责任的,如果要起诉,走的是行政诉讼,具体责任大小要看单位为你承担多少追问

按照正常程序来办理的,但是中间由于个人的粗心漏掉了一步导致发生错误。房屋价值在20万左右,发生错误后的争议金额为2.3万元。如果起诉,诉讼费用怎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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