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等30天冷静期如何快速离婚

如题所述

您好,根据民法典的规定,30天的离婚冷静期是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的必经程序,不可避免。 如果您不想要等待30天的离婚冷静期,可以到法院提起诉讼,走诉讼离婚的程序。如果夫妻双方在离婚上没有太大纠纷,可以调解的,法院就可以不用开庭审理,而直接经过调解程序解决你们的离婚问题,并出具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你们的婚姻关系就解除了。 调解用时的长短取决于双方的矛盾大小和法院的工作安排,起诉时还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状和副本、其他证据材料,这些可能都需要耗费一定的时间,离婚的总时长不一定都会短于30天。 您可以参考一下我们的回答,选择合适的离婚方式。如有疑问,欢迎继续向家与家律师提问。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 1076 条: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 1077 条: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 1079 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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