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如题所述

【答案】:(1)法律行为的概念
法律行为(法行为)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一定法律效果(或者,作为法律事实,能够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行为
(2)法律行为的基本特征
①社会性。指法律行为的社会意义,即法律行为能够产生社会效果,造成社会影响,具有交互性,或者说,法律行为不是一种纯粹自我指向的行为,而是一种社会指向的行为。法律行为的发生,一定会对行为者本人以外的其他个人或集体、国家之利益和关系产生直接或间接的影响。人的社会性本质决定了其活动和行为的社会性。
②法律性。指法律行为由法律规定,受法律调整,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a.法律行为是由法律调整和规定的行为。由于行为具有社会指向,可能造成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和社会危害,它们才有可能、有必要受到法律的调整。法律因此把那些具有重要社会意义的行为纳入调整范围之内,并对不同的行为模式及行为结果作出明确的规定。
b.法律行为是能够发生法律效力或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能够发生法律效力具有两层含义:一是,法律行为往往是交互性的,处在一定的法律关系之中,或对其他行为有支配力,或受其他行为的支配。二是,法律行为一旦形成,就受法律的约束或保护。产生法律效果是指法律行为能够引起人们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产生、变更或消灭。
③意志性。法律行为是人所实施的行为,受人的意志的支配和控制,反映了人们对一定的社会价值的认同对一定的利益和行为结果的迫求以及对一定的活动方式的选择,在法律行为的结构中,只存在意志和意识能力强弱的差别,在法律上,纯粹无意识(无意志)的行为不能被看作法律行为,而属于“法外空间”,即法律上不予评价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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