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诉讼费要求对方出,这是不是不符合要求?

原告在离婚诉讼中要求诉讼费要求对方出,这是不是不符合要求?双方没有共同财产,女方怀孕,是否牵扯到孩子问题?

双方没有共同财产,离婚诉讼的受理费300元都不到,何必斤斤计较呢?要求对方承担诉讼费是你的权利,无所谓是不是符合要求,法院会根据案件具体情况予以判决。女方怀孕的话,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及分娩之后一年内是不可以提出离婚,除了女方提出或者女方有过错(如小孩不是男方的)是不可以提出离婚的。如果是可以提出离婚的特殊情况的话,小孩还未出生,应该不会对小孩的抚养问题进行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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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8-09-28
可以要求诉讼费用由对方支付,如果牵扯到孩子的问题,可能要设计相关赔偿及赔偿费用及以后孩子的抚养费用等。
第2个回答  2008-10-06
诉讼费由败诉方承担,很可能是双方分担,不是原告说要怎么样就会怎么样,法官会有法官的判断;

女方怀孕期间,除非女方有过错,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及分娩之后一年内不可以提出离婚。
第3个回答  2008-09-28
1、一般的情况下,双方出,但是有过错的除外

2、妊娠期间不能离婚
第4个回答  2008-09-28
诉讼费用由人民法院确定/后者表达含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