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夭》一开始为何以“桃花”起兴,而非“梨花”“杏花”?

如题所述

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桃之夭夭,有蕡其实。之子于归,宜其家室。
桃之夭夭,其叶蓁蓁。之子于归,宜其家人。 (《国风·周南·桃夭》)
据诗意延展而得:
春风吹拂桃林,红了花蕊,绿了枝桠。送嫁的车马悠悠荡荡穿林而过,粉面华装,与桃争艳。朝别爷娘,暮至夫家。
夏阳温暖桃树,殷殷硕果攀结在强干硬枝之上。迎亲的队伍浩浩汤汤过江而来,玉面束冠,彬彬文质。旦禀堂宗,昏色结发。
桃叶繁密,葱绿色的细尖在枝头摇曳春风。
贤淑静雅的佳人伴我研墨添香,洁手弄佳肴。
在我看来,《桃夭》一诗,用桃花起兴,桃夭“灼灼其华”、“其蕡其实”、“其叶蓁蓁”的繁茂灿烂之态寄托着主人公对于婚后幸福生活的无限憧憬和向往之情。比兴手法作为《诗》之六艺之一,在这首诗中用得十分娴熟,进而让读者感受到更丰盈的诗意和内蕴。
第一,以桃花起兴,寄情桃夭,增大了全诗字句表达的艺术张力。桃花以其粉嫩的颜色和其娇嫩的五瓣花片勾起了今人古人对于爱情的无限向往和憧憬,桃花虽然不是“情花”,但其开于春,与百花争妍而无惭色的美好与其落花之后所结桃子的实际功用相结合,既美丽又具有实际功能的花,在人们的心中正如同爱情一样,会开花结果,一生一世的守候陪伴,让人从此不再孤单寂寞。以这样的事物来起兴,寄托情思,无疑为单纯的日常化的婚恋活动的记叙增添了无穷的魅力,让“之子于归”的寻常事(之所以定义为寻常事,是因为在一般人眼中每个人都要经历,并不是一人一家独为之之事)、“宜其室家”中的琐事和日常生活变得充满了浪漫色彩和爱的印记,使得只有人味没有情味的字句,染上了粉色的气息,使全诗的艺术力大张。
第二,以桃花起兴,寄情桃夭,加深了全诗所要表达的内蕴。本诗所写的内容在任何时代都是十分寻常的小事,当然对于个人而言是大事,但是对于旁观者而言,或者说,对于非当事者而言,一年会见到很多很多场的昏礼(古时婚礼在黄昏举办,故为婚礼),并不稀奇,因而在《诗》中便有三分之二写到情爱的篇章,就不谈中国诗歌史了,以这样的事物来起兴,寄托情思,无疑让这一场昏礼变得饶有趣味,这一场特定的昏礼便有了超越时空界限和种群的力量,让不管以何种语言读到它的人都可以通过对于桃花的观感而产生对这场婚礼和这对恋人的美好想象,进而联想到自己的婚恋生活,这样一系列的化学反应若没有了桃花作为催化剂,是无法发生反应的。因而,比兴寄托将此诗单纯的叙事变得有了生命力和加深了对于美好生活向往和憧憬之情的内蕴。
第三,以桃花起兴,寄情桃夭,提升全诗的境界。深受以儒家思想为核心要义的传统观念的影响,婚恋这般儿女情长的私事,往往是上不了台面,或者说是境界狭隘的,爱情,在家国天下面前是卑弱和不堪一击的。但是这首以桃花作为比兴寄托的对象,将这一份私情拉伸到了时空轮回之中,让古人今人可以依靠着对于桃花意象的理解去体味不同时代不同生活环境中的人的对于情的理解和期许,虽不能相见却可以以这样的方式来沟通,这一切都得益于作为意象的桃花,让古人今人有了思想碰撞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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