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实证主义和非实证主义的区别

如题所述

1、基本主张不同。

实证主义在定义法的概念的时候,没有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和道德是分离的,实证主义认为,在法与道德之间,在法律命令什么与正义要求什么之间,即实然法和应然法之间,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

非实证主义的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即法与道德是相互联接的。

2、概念包含内容不同。

法律实证主义定义法的要素包括权威性制定与社会实效。其中以社会实效为首要定义要素的法的概念,如法社会学和法现实主义;以权威性制定为首要定义因素的法的概念,如分析主义法学,代表人物如奥斯丁、哈特、凯尔森。

非实证主义者定义法的要素:内容的正确性,社会实效性,权威性制定。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唯一定义要素,以传统的自然法理论为代表;以三要素同时作为法的定义的要素的,超越自然法学与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第三条道路,如阿列克西。

扩展资料

实证主义基本特征

实证主义的基本特征:将哲学的任务归结为现象研究,以现象论观点为出发点,拒绝通过理性把握感觉材料,认为通过对现象的归纳就可以得到科学定律。它把处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作为其理论的中心问题,并力图将哲学溶解于科学之中。

实证主义的影响:实证主义不仅对哲学而且对整个社会科学均发生了深刻影响,孔德所创立的实证主义社会学,在其后的一个半世纪是社会学的主流。

实证主义是一种哲学思想。广义而言,任何种类的哲学体系,只要囿于经验材料、拒绝先验或形而上学的思辨,都为实证主义。

狭义而言,实证主义则指法国哲学家孔德(Auguste Comte)的哲学。这条目内主要介绍狭义的实证主义。

孔德生长的时代,正是一个宣扬理性主义及科学思想发端的时代,在“科学万能”思想的冲击下,人们对形而上学产生怀疑,逐渐以注重经验的科学方法观察、研究事物,探求事实的本原和变化的现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实证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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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9
实证主义理论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的时候,道德因素不应包括在内,法律与道德是分离的,也就是法律上的实然法律,实际上是怎么样的法律.他们主要考证的是法律是否已经被制定,由谁制定.一般以权威性制定和社会实效两个要素定义法律.他们的主张就是“恶法亦法”.
  非实证主义理论主张在定义法的概念时,道德因素被包括在内,法与道德是相互联系的,它通常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法的概念的一个必要的定义要素,同时它也包含社会实效和权威制定两个要素.他们的主张多为“恶法非法”.
  自然法学派其实是非实证主义法理论的一个流派,它仅以内容的正确性作为定义法的概念的唯一要素.坚持正义的绝对性.自然法学派认为,法在本质上是一种客观规律,立法者所制定的法律必须以客观规律为基础,这种客观规律是宇宙、自然、事物以及人的本性,是理性的反映.
  社会法学派是以法的实际运作为研究对象,将社会学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工具引进到法学领域,在社会中研究法律,并通过法律研究社会,强调法律的社会作用和效果.他们把法律置于整个社会之中,分析各种社会的、政治的、心理的以及文化的诸因素对于法及其运作的作用和影响.目的是消解彼此利益之间的矛盾、冲突、对立和斗争.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