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县的行政区划

如题所述

象山历史悠久。据塔山史前文化遗址出土文物考证,距今6000年前的新石器时代,就有先民于此生息繁衍。春秋时,象山为越国鄞地。汉为鄞县、回浦(后改章安)两县地。唐初分属宁海及鄮县。唐神龙二年(706),象山立县,治彭姥村,因村北有山,“形似伏象”,故名象山,县以山名,属台州,广德二年(764),改隶明州(明代改称宁波)。
民国元年,南田立县,治樊岙,同年4月,划象山东溪岭以南地入南田县,遂迁治石浦。翌年取消划并,南田还治樊岙。1940年,撤南田县,另置三门县,南田为其辖地。
1949年7月8日,象山解放。10月成立县人民政府,属宁波专区,1952年,南田从三门划归象山。1954年4月,象山改隶舟山专区。1958年10月,宁海县并入象山,隶台州专区。1961年10月,复置宁海县,象山还治原境,回属宁波专区(后称地区)。1983年,宁波地、市合并,象山为宁波市属县。
解放初设4区、2镇、18乡,至1985年,全县辖5区5镇32乡。1992年5月,撤区扩镇并乡,全县辖13镇6乡。
目前象山县辖3街道、10镇、5乡,12个社区、43个居民区、713个行政村:丹东街道、丹西街道、爵溪街道、石浦镇、西周镇、贤庠镇、墙头镇、涂茨镇、大徐镇、泗洲头镇、定塘镇、新桥镇、鹤浦镇、黄避岙乡、茅洋乡、东陈乡、高塘岛乡、晓塘乡。 县政府驻后堂街2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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