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信用卡欠款,银行如果起诉,前妻有责任吗

如题所述

前夫信用卡欠款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前妻有责任;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前妻没有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扩展资料

案例:

上海的阿美于2006年10月25日接到广州某银行的电话,说她在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透支消费了34886.75元,要求立即还款。之后,该银行又多次打电话来催讨还款。

因害怕不还款可能会坐牢,于是,阿美分别在2006年10月、11月、12月三次以最低还款额向银行共计汇款12774元。事后,阿美又询问了所有亲戚朋友,他们都回复没有办理过这个银行的信用卡。

这时,阿美才想到会不会是前夫搞的鬼。“我在2002年10月29日就已离婚,前夫邬某找不到,后来朋友告诉我说邬某被公安局拘留,随后她到公安局报了案。”阿美在2015年7月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涉案银行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

广州市中院查明:

阿美与丈夫邬某已于2002年10月29日离婚。卡号为40×××20的信用卡于2005年2月18日申请开办,申领单上记载阿美的直系亲属为配偶邬某;同时,申请人签署栏上的阿美签名与2005年3月8日领卡通知书上阿美的签名一致,但两处签名与阿美在该案件诉讼中的所有签名明显不同。

阿美否认曾委托邬某办理信用卡并领取。银行也未能提供阿美授权邬某签收信用卡的委托书。据此,广州中院二审判决撤销原判决,驳回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参考资料来源:凤凰资讯——前夫冒领信用卡 我被银行追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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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2-03-17
前夫信用卡欠款是在婚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前妻有责任;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前妻没有责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第二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三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拓展资料:
案例:
上海的阿美于2006年10月25日接到广州某银行的电话,说她在其银行办理了信用卡,透支消费了34886.75元,要求立即还款。之后,该银行又多次打电话来催讨还款。
因害怕不还款可能会坐牢,于是,阿美分别在2006年10月、11月、12月三次以最低还款额向银行共计汇款12774元。事后,阿美又询问了所有亲戚朋友,他们都回复没有办理过这个银行的信用卡。
这时,阿美才想到会不会是前夫搞的鬼。“我在2002年10月29日就已离婚,前夫邬某找不到,后来朋友告诉我说邬某被公安局拘留,随后她到公安局报了案。”阿美在2015年7月向广州市越秀区法院起诉,请求判决涉案银行赔偿精神损失费20万元。
广州市中院查明:
阿美与丈夫邬某已于2002年10月29日离婚。卡号为40×××20的信用卡于2005年2月18日申请开办,申领单上记载阿美的直系亲属为配偶邬某;同时,申请人签署栏上的阿美签名与2005年3月8日领卡通知书上阿美的签名一致,但两处签名与阿美在该案件诉讼中的所有签名明显不同。
阿美否认曾委托邬某办理信用卡并领取。银行也未能提供阿美授权邬某签收信用卡的委托书。据此,广州中院二审判决撤销原判决,驳回银行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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