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可以打到子女卡里吗

丧葬费可以打到子女卡里吗

法律分析:
不可以,丧葬费是现金支票并且指定银行、专门窗口换取现金。如果是事业单位的,去世后由国家发放一次性抚恤金和丧葬费。最新标准为:死亡后被追认为烈士的可补助一次性抚恤金为生前月基本离退休费额80个月;因公死亡的补40个月;病故的补20个月。至于丧葬费,具体标准各地不同,一般是一次性补助3个月基本离退休费的,包干使用,多不用退少也不补,不过有的地方为了推行殡改,规定亡者要实行火葬才能领取。丧葬费是指侵害自然人的生命权致使受害人死亡的,受害人的亲属对死亡的受害人进行安葬所产生的丧葬费用的支出。一般用于逝者服装、整容、遗体存放、运送、告别仪式、火化、骨灰盒、骨灰存放等,这明显是一种财产损失,对此种损失赔偿义务人应当进行赔偿。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九条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衍生问题:
领取丧葬费的流程是什么?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由经办人到社保局填写);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委托公证书。7、领取丧抚待遇的指定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的**红工行银行账号(指银联卡或存折)和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一张A4纸上)同时标注联系电话;8、除以上材料外,离休人员死亡的,还须提供以下相关材料:(1)“离休人员审批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此件由组织或人事部门提供);(2)离休人员“离休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9、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继承意见有分歧的,经办人须出具相关的法律文书(如家庭对丧葬费、一次性抚恤金的分配协议书、公证书、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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