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劳动合同上写的每月10号之前发上个月的工资,但是后来都是分两份发的10号发百分之80,25号发剩下的百分之二十。离职后领上个月的工资发现比还在在职的同事少了1000多。可以到劳动部门去告单位嘛?
合同上写的次月10号之前足额发放上个月工资
对啊,那你合同约定的额度是多少呢,10号发的钱在有没有达到这个额度呢(你要算上你自己支出的社保、公积金、个税等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