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工作时候不小心撞公司的铁门把上了,感觉头痛得厉害,可以报工伤吗?

如题所述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工作的时候不小心撞到铁门上受伤,是工作时间、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职工可以向当地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应当提交以下资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
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书;
四、撞伤时的影像资料、证人证言;
五、当地人社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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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12-19
按工伤保险条例自己初步判断一下是不是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第2个回答  2019-12-19
如果要报工伤,应该先到相关医院检查一下头疼的病症拿出相关的诊断。如果确实由于撞伤造成头部内部的伤害,可以申报工伤。
第3个回答  2019-12-19
意外的话可以。先去医院就诊,根据伤情鉴定情况,决定能不能走工伤保险程序。如果你现在的症状只是头疼,需要医学诊断,方可进行申报。另外要看是否工作原因。追问

是在公司搞卫生的时候弄伤的,过后比当时还痛,感觉人都有点撞傻了,担心不知道会不会有后遗症,我应该到医院去检查后报工伤还是直接报工伤呢?须要人证吗?

追答

先去医院就诊,然后根据诊断结果申请

第4个回答  2019-12-19
你的损伤发生在工作时间,这种情况如果跟工作有关系的话,是可以走工伤保险的。
建议你先去医院治疗,如果能够评得到残疾程度再报工伤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