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有赃物嫌疑物品的行为会受到治安管理处罚吗?

如题所述

现实问题

叶某是一家二手车中介的老板,一天有个男子前来出售一辆新款宝马轿车,售价只有10万元,但男子不能提供相应的车辆证件,叶某怀疑是赃车,但由于利润很大,还是购买了这辆轿车。后来公安机关找到叶某,确定了该辆宝马轿车是赃车,依法对叶某作出了一千元罚款的治安管理处罚,但叶某认为自己只是为了赚钱,不应受到处罚。那么,法律对此是如何规定的呢?

律师解答

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在这则案例中,叶某作为二手车老板,有能力判断出该车有赃物嫌疑,还进行收购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的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依据具体情况,给予一千元罚款的处罚是合法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五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2)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

(3)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

(4)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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