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中,一个单位中标,之后分包给多家公司。多家公司再与此中标单位签合同,这样在招投标法中合法吗?

如题所述

建设工程合同管理规定中有这样的条文,”建设单位应当将招标范围内可以分包的专业工程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得要求施工总承包单位将承包范围内的建设工程分包给指定单位,不得将分包工程款直接支付给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对需分包的专业工程在投标文件或施工总承包合同中明确,未明确的不得分包。”所以,分包是合法的,但需要在招标时明确。另外,在建筑法中规定,工程中涉及主体结构的部分不能分包。所以可以这么说:需分包的专业工程及劳务工程要在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在招投标文件及总包合同条款中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则不能分包。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