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财政收入得形式和结构?

如题所述

财政收入的经济来源 财政收入1、M是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   剩余产品价值包括税金、企业利润和用剩余产品价值支付的费用(如利息)。其中主要是税金和企业利润。在统收统支的计划型财政条件下,国营企业所创造的M绝大部分均由国家集中分配用于扩大再产和社会共同需要形成财政收入。另外,国家以税金形式取走非国有企业的一部分纯收入形成财政收入。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国家赋予国有企业经营自主权,具有相对独立的经济利益。根据事权与财权相一致的原则,国家不能取走国有企业的全部M,只能参与一部分企业纯收入的分配,即国家以行政管理者身份参与分配,向企业收取税金,同时以资产所有者身份参与企业利润分配。   2、V是财政收入的补充   V是指以劳动报酬的形式付给劳动者个人的部分。从我国目前来看,V虽构成财政收入的一部分,但它在全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很小。这是因为我国长期以来实行低工资制度,劳动者个人的收入普遍较低,国家不可能从V中筹集更多的资金。   就现实的经济运行来看,目前我国来自V的财政收入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直接向个人征收的税。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第二,向个人收取的规费收入(如结婚登记费、护照费、户口证书费等)和罚没收入等。   第三,居民购买的国库券。   第四,国家出售高税率消费品(如烟、酒、化妆品等)所获得的一部分收入,实质上是由V转移来的。   第五,服务行业和文化娱乐业等企事业单位上交的税收,其中一部分是通过对V的再分配转化来的。   今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个人所得税制的改革和完善,财政收入来自V的比重将逐渐提高。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普遍实行高工资政策和个人所得税和工薪税为主体税的财税制度,其财政收入有相当部分直接来自V。   3、C中的个别部分构成财政收入   补偿价值C中的基本折旧基金在计划经济体制下构成财政收入的一部分,在市场经济中一般已不适宜将折旧基金列为财政收入,但是,由于实行国民生产总值型的增值税,仍有一部分C通过增值税成为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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