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私自修的车,当时修车的时候他没有通知保险公司去4S店定损。私自把车修好了,然后拿着发票找我要钱,现在保险公司说当时没有去定损,不给予赔付。如果保险公司不赔付的话,我怎样维护我的权益?求大神帮我解答一下。
就是他车门蹭了一下。他自己修的费用是6000块钱。交抢险已赔付2000元,剩下需要商业险的赔付。主要是他私自把车给修了,在4S店修车的时候他没叫保险公司人员到场和工作人员定损。
可以请保险公司核定维修费用。
《保险法》第二十一条 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我当时报警了,也通知保险公司了,保险公司让他修车的时候叫上定损人员一起。他没叫私自把车给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