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项有哪些?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算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项吗?

福利费支出以工资薪金*14%为扣除限额,超过部分调增;

 

职工教育经费以工资薪金*2.5%扣除为限额;

 

工会经费以工资薪金*2%为扣除限额;

 

捐赠支出以利润总额*12%为扣除限额;

 

业务招待费以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60%两者较低者为扣除限额;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以营业收入*15%为扣除限额;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调增;

 

预提的费用,实际未发生的,全部调增;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于税法规定的需要调增;

 

罚款、税收滞纳金需要调增;

 

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超过限额也要调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九条所称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捐赠。

 

非公益性捐赠支出算所得税的纳税调增项,全额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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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6-04
福利费支出以工资薪金*14%为扣除限额,超过部分调增;
职工教育经费以工资薪金*2.5%扣除为限额;
工会经费以工资薪金*2%为扣除限额;
捐赠支出以利润总额*12%为扣除限额,汶川地震、奥运等特殊规定的可全额扣除;
业务招待费以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与业务招待费*60%两者较低者为扣除限额;
广告和业务宣传费以营业收入*15%为扣除限额;
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全部调增;
预提的费用,实际未发生的,全部调增;
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少于税法规定的需要调增;
罚款、税收滞纳金需要调增;
补充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超过限额也要调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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