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已超过了
九年义务教育。
九年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年龄为6岁。
九年义务教育第十一条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可以推迟到七周岁。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批准。
由此可见,16岁已经完成了九年义务教育。
相关延展:
贯彻实施好《
义务教育法》,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对于保障公民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提高全民素质、实施
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以及深入落实
科学发展观,推进富民惠民、改善民生工程实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