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李某大学会计专业毕业后,到一家外贸公司工作,在单位的工作岗位一直是会计,劳动合同书上也是这么约定的,收入为2800元左右,但是,不久前单位销售科的一名职工离职了,于是单位提出要将李某的岗位变更为销售员,报酬也变更为基本工资1000元,绩效工资随销售业绩浮动,李某表示不同意,认为自己不适合干销售,并且调动岗位要协商一致,但是不管他同意不同意,单位就发一份通知书,宣布他的岗位调整为销售员,双方于是发生争执,李某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诉,要求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李某要求能得到支持吗?为什么?
求长一点,具体点
追答协商不成的实行劳动仲裁,如果单位要辞退的话,是需要赔偿的。
追问好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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