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对象是会计,做了假账,刑拘30天被放出,情节较轻不予批捕,然后写了取保候审,网上说这个时限最长是一年,请问一年内没有进行开庭什么的,是不是没事儿啦,最好专业人士详细解答下,谢谢
那要是一年时期到了,我们要主动联系吗?这案子地方已经不管了,一问三不知,都是检察院再查,而且牵扯很多公司,估计不会那么快有结果,现在也不能随意走动和出国
追答第一次的取保是检察院办的还是公安机关办的,每个阶段最长一年,如果是检察院办的,那就去找检察院沟通一下,反正现在到期了,再说现在检察院基本上不侦查案件了,只有少数的几类案件可以侦查,我的建议还是主动沟通一下。
追问公安局出具的取保候审决定书,理由是【检察院不予批捕】,那边的公安局基本只负责抓人,走流程,剩下好像都是检察院做决定
追答那还是公安机关的案子,还是找公安机关吧,看看公安机关是不是会把案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追问听说那边公安机关都是走完流程让检查院定,他们早就把这个调查什么的给分离了,而且我之前也和那边电话联系过,什么也不说,就说等通知。
追答让检察院定的意思是把案卷给了检察院,让检察院去把关,如果检察院说够移送,公安机关就移送,检察院说不够,那公安机关就要撤案,这是公安和检察院内部走的流程,估计你找检察院恐怕要找关系去问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