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发生车祸,甲私家车,乙电动车。甲全责,乙轻伤,双方协议保险公司理赔,甲说保险公司能给你报多少就给你多少,其余部分不管,协商无果还因争执推倒乙方代办人女性。双方争执女性腕部轻伤已经110报备。
还有就是调解处理的部门,甲方找关系第二天就驾驶证拿走了,车干脆没扣过。他找了人也就是说。
还有就是乙方目前已经花费包括医疗,交通维修车辆护理等费用6000左右。
请问,接下来乙方应该怎么办?
拜托大家帮忙!
我去找主管办责的交警大队,人家直接就告诉我,私了不成就走起诉程序,可是那样会不会拖死我?我们没关系没人的小民受着伤着着罪,人家法律定则全责却完全分文不管还伤人,根本就不跟你谈。六神无主。寻求帮助!谢谢大家!
谢谢!理解万岁!
不是我们说的,是交通部门定责确认的。电动车没有载人没有超速,而且是过的人行道由于车主没有打转向灯又在人行道上超速转向,刹车痕迹明显。他才装上正在过马路的电动车。。。所以~谢谢!
站着说话不腰疼的车主吧?呵呵~如果肇事方可以替我们伤着病痛,我就不要钱了:)他说该治疗治疗该养伤养伤开始说的挺好,可是过后保险公司联络我们双方过去,我才知道,保险公司不给全额报销,他又坚决不管余下部分的钱,你说我们讹他?我们还没要其他费用呢。。。受着伤被你冤~唉~